成因: 保險絲或漏電斷路器(fuse or
circuit breaker)出現故障、漏電引致負荷過重、用電安排分佈不平均、地線連接駁不足(inadequate
earth bonding)等均會導致電力裝置破損。
解決辦法 : 電力供應系統的保養及維修,應交由註冊的電業承辦商/工程人員負責(Registered electrical
contractors/workers)。有關名單可從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或瀏覽機電工程署的網頁(EMSD)。
在完成電力工程(包括加置、改裝及維修)後,合資格的屋宇裝備工程師及註冊電業承辦商必須檢查及測試電力裝置,並簽發「完工證明書」[表格WR1] Work
Completion Certificate (Form WR1),證明裝置符合《電力條例》Electrical
Ordinance所訂明的安全規格。
Source: http://www.buildingrehab.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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